圖文無關
分手後男子憤懣,強行從學校將一學生帶出實施毆打。
和女友分手之後,心情憤懣,李某竟然通過毆打素不相識的學生來發洩心中的鬱悶。 經泗洪縣檢察院提起公訴,今日,泗洪縣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兩年。
記者瞭解到,來自泗洪縣的男青年李某,去年在一次聚會上結識了女友小麗,但是兩個人感情一直不順利。在今年的1月21日,小麗終於向李某提出分手,李某非常沮喪。他回到宿舍獨自飲酒,覺得要找個藉口發洩一下。於是他糾集幾名“小弟”來到泗洪縣歸仁中學,準備找學生當出氣筒,以此來發洩心中的憤懣。
在李某的指使下,其中2人進入學校,強行將一學生帶出來。隨後,李某便將對女友的怨氣全部撒在該學生身上,夥同其他幾人無故對該學生實施毆打,並在毆打中逼迫該學生下水洗澡、蛙跳唱歌。
經鑒定,被害學生全身多處骨折, 人體損傷程度屬輕傷一級。被打學生回到學校後向值班老師報告了此事,老師當即向警方報案。第二天,包括李某在內的幾名嫌疑人相繼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李某隨意毆打他人,致人輕傷,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遂作出上述判決。(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來源: 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