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奔一詞,給我的感覺就像是臭豆腐,氣味不敢恭維,咂品起來卻別有一番境況,唇齒留香。此語通常出沒在茶餘飯後的坊間, 如同來路不明的小道消息,甲傳乙,乙傳丁,丁傳丙,就這麼傳著傳著便傳成了傳奇。一場轟轟烈烈的,驚世駭俗的,催人淚下的愛情故事,在人們明明滅滅的唇間,風生水起。其實,這是當事人不曾想到的結果,是私奔的意外副產品。當然,如果有人要的就是這種副產品,另當別論。
到網上搜索了一下“私奔”關鍵字,曰:私奔通常指女的不顧阻攔投奔所愛的人或一塊逃跑。舊指女子未經婚嫁私自投奔所愛的人或跟他一起逃走。對於當事人,我想私奔其實是一種無奈之舉,為了愛情主義,不得已而為之。這愛情之鑼似乎是偷來的,敲打不得。長期以來,私奔在現實生活之中是很受冷遇的詞語。不過,一夜之間,隨著知名投資人王功權在微博上的一則“私奔聲明”, 它卻火熱了起來。同時,私奔似乎也由此變了味。世間,也不知什麼東西加起熱來而不變味。
歷史上有些人能留下英名,不僅僅是因為他們幹過什麼驚天動地的偉業。有時,風流韻事也能讓人流芳千古,譬如當壚沽酒的司馬相如與卓文君。此二人的名號簡直就是私奔的隱喻。可以這麼說,司馬相如與卓文君開創了私奔歷史的先河,更確切點說,開創了商界私奔的先河。始作俑者,其無後乎。坊間,這種事也許不少,不過限於耳目,不能知罷了。而今有了微博,那就鳥槍換炮,今非昔比了。私奔搖身一變而為“公奔”。是誰開創了“公化私奔”的新紀元?
私奔的結果如何,大都是且聽下回分解,不得而知者多。記得好多年前,曾讀過著名作家趙本夫的一篇小說,題目忘記了,大概的內容還能記得,寫的就是私奔的故事:
一年輕貌美的女子嫁給一個人醜歲大的猥瑣男,心不甘,情不願,不過,由於種種不能抗拒的因由,還是嫁了過去。其實,女子的心頭始終裝著一位年輕的後生。 終於,瞅准了機會,與她心上人私奔了。
在外流浪的日子如何,文中未表,若干年後,後生帶著妻兒悄悄地回到了村裡。這天,天降大雪,劈天蓋地,深夜,風雷聲起,村子靜穆非常,就在這時,前夫帶著一群壯實的漢子,雪賊一般降到了她家,似乎早有預謀。女人被五花大綁地掠搶走了。
當晚,前夫一臉壞笑地問女人,你可想知道是誰透露了你回家的消息?不用回答,女人就從前夫的面容上讀出了答案。不幾日,女人自殺了。
私奔之路自古都不好走,就像當壚沽酒的司馬相如與卓文君,私奔時的浪漫,總禁不止歲月的浸漬,那只是一齣戲的上集,下集的故事就沒那麼美好了。不過,話又說回來,人世之間,又有哪條路好走呢?好走與否, 總得有人去走。話題時代,有得說就不清冷,人一擠就熱鬧,至於熱鬧過後如何,天知,地知,當事人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