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外地的,男友家在XX省的一個地級市,我們大學畢業後就一直留在省會工作。我男友畢業後一直沒攢下什麼錢,我自己有3萬多的積蓄。 昨天晚上打電話說起了房子的問題(我住公司宿舍,他在家住)。
先說說男友家的情況,他家在市里,有三棟房子,一棟新的是3層的複式樓,其餘兩棟為舊房子。他有一個姐姐,已經出嫁。現在他、他姐姐、姐夫以及他爸媽均住在新的複式樓裡,所有房子都是他父母的名字。
昨晚打電話,我說今年結婚,我想先買房子,哪怕小一點也可以,我說:“你現在沒積蓄,我們兩個可以打借條跟你爸媽借點,加上我的存款,付上首付。”我男友家那裡的房價現在一點都不貴,首付6萬足夠了。
其實我這樣做,主要是想要個房產證上有自己名字的房子,不然我自己一個人在異鄉,萬一以後有什麼變動,怎麼辦呢。我不是不相信我男友,可女人總得為自己打算。
以前我也跟男友提過這個問題,他總是應付應付就過去了,沒有付諸於行動。我男友爸媽的意思是我們結婚後就跟他們一起住,我是不願意的,因為那麼多人住一起肯定會有摩擦的,畢竟不是自己的房子,做什麼也不方便。
昨晚我說完我的想法後, 我男友說,他不打算買房子,因為現在家裡的房子夠多了,買那麼多房子純粹是浪費。其實我男友對我挺好的,也許他有他的想法,總之他說短時間內是不可能買房子的,有地方住就行了。
我不答應,後來也不知道怎麼就吵起來了, 我說:“你們是不是打算領個證打發我就算完事了?”因為我男友他們那裡結婚風俗基本是不給聘禮的,給最多也就給5000塊,這5000塊還包括給男方買的很多東西。而我老家的風俗聘禮最少會給3萬塊。
我想如果這樣子,沒有房子,沒有聘禮,到最後我還要倒貼錢,我爸媽無論如何是不會答應的。他們就我這麼一個女兒,還嫁這麼遠,我不想讓他們傷心。
後來我就說:“不買房也可以,那得給我3萬塊聘禮,結婚時這3萬塊我一分錢也不會花,等到婚後我再加點錢自己買房子。”
我男友聽後,非常生氣,說:“你就知道錢,沒想到你也這麼勢利,只認得錢了,反正我就這樣,你愛嫁就嫁,看不起我就別嫁。要錢沒有,以我家的條件,好多人想嫁都嫁不進來呢。”後來又說,“收拾你的東西,給我滾。”
我聽了男友的話,眼淚花花的淌了下來,我跟他戀愛5年,都很少吵架,其實他對我也很好,平日裡不會讓我受一點委屈,可沒想到馬上要結婚了,卻因為房子對我說出這樣的話來。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要求太過分了, 現在想來,還是一邊打字一邊淚流。
作為一個遠嫁他鄉的女子,這樣的要求真的很過分麼?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像他口中說的那麼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