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德國著名哲學家叔本華《人生的智慧》裡關於生活感悟的文章:生活,也讓別人生活
在這世界上生存,具備一定的預見能力和寬恕能力合乎我們爭取幸福的目的:前者幫助我們避免受到傷害和損失, 後者則為我們免除了人事紛爭和吵鬧。
誰要是生活在人群當中,那他就絕對不應該摒棄任何人——只要這個人是大自然安排和產生的作品,哪怕這個人是一個最卑劣、最可笑的人。我們應該把這樣一個人視為既成的事實和無法改變:這個人遵循一條永恆的、形而上的規律,只能表現出他的這個樣子。如果我們碰到一些糟糕透頂的人,那就要記住這一句話:“林子裡總少不了一些怪鳥。”如果我們不這樣做,那我們就是不公正的,我們也就等於向這個人發出了生死決鬥的挑戰。原因在於沒有一個人能夠改變自己的真實個性,這包括道德氣質、認識能力、長相脾氣, 等等。如果我們徹底地譴責一個人的本質,那麼,這個人除了把我們視為他的仇敵,別無其他選擇,因為我們只在這個人必須脫胎換骨、成為一個與那永遠不可改變的他截然不同的人的前提下,才肯承認這個人的生存權利。
為此原因,要在人群當中生存,我們就必須容許別人以既定的自身個性存在,不管這種個性是什麼。我們關心的只是如何使一個人以本性的內容和特質所允許的方式發揮他的本性的作用,既不應該希望改變,也不可以乾脆譴責別人的本性,這就是“生活,也讓別人生活”這條格言的含義。這種做法雖然合乎理性,但具體實施卻並不容易。誰要是能夠一勞永逸地躲開那許多多的人, 那他就是幸福的。
要學會容忍別人,我們不妨先利用死物鍛煉我們的耐心。物件由於機械和物理的必然性頑固地妨礙著我們。每天我們都有這樣練習的機會。在這之後,我們就可以把在這種練習中獲得的耐性應用在人的身上了。我們讓自己習慣於這樣的看法:別人拂逆我們的心意,妨礙我們的行動,但他們這樣做完全是出於一種嚴格的發自本性的必然性,它與物體活動所根據的必然性一般無異。所以,針對別人的行為動怒,就跟向一塊橫在我們前進路上的石頭大發脾氣同等的愚蠢。對於許多人,我們最聰明的想法就是:我不準備改變他們,我要利用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