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是別人介紹認識的,我知道她之前有過男友,而她卻是我的初戀,其實想想現在這樣的事情也沒什麼,誰沒有個過去呢, 只是以後的生活過得幸福就行了。
因為我們是奔著結婚去的,所以婚前我們就有了性☆禁☆行☆禁☆為,哪知道一次就中了,所以我們很快就結婚了,其實我們對於彼此都不是很瞭解,特別是我對老婆不是很瞭解,因為這樣的不瞭解終於就出事了。
有一天老婆不見了,要知道這個時候的老婆懷孕五個月了,她走的時候就跟我媽說去買東西,哪知道一個上午不見人影,我媽以為去娘家了,就打電話給她娘家,可娘家那邊說她沒有回來。
我媽趕緊就打電話給正在上班的我,可是我打電話的時候老婆就關機了,我知道出事了,好在她的電話號碼是用我的身份證辦理的,於是我就去查聊天記錄,看到她失蹤的前一天光短信就有一百多條,全部是同一個號碼。
於是我千方百計找到了這個號碼的主人,沒想到這個時候的老婆已經把孩子打掉了,而這個男人就是他的前男人,這樣的情況我不可能跟她在一起,我說離婚,而且要老婆賠償損失,那個前任蠻慫的,竟然甩手就走了, 老婆見狀就跪著未我原諒,我一時心軟就原諒了她。
我以為我的寬容會讓老婆珍惜,哪知道隔了半個月她又失蹤了,這下我什麼火都是來了,我都不想去找她了,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這個女人真心不值得我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