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很討厭自己,為什麼一個大好的大齡少女要被談戀愛這種事束縛住手腳。
我周圍的小夥伴已經要被我的各種問題煩死了, “虧你還是個情感博主,寫那麼多感情故事,自己連怎麼喜歡別人都不會,你個臘雞。”
我臘雞?呵呵呵。
我承認,行不行?
我可以告訴你要大膽且坦蕩地去喜歡一個人,但是這一次,到我這裏,我有點慫。
可能最近情感文寫太多,連很多讀者都看不下去了,“難道人生只剩男歡女愛了嗎,寫點別的內容吧!大純!”一個讀者在後臺非常恨鐵不成鋼地給我留言。
我問他,你有女朋友嗎?
他說:有啊,在一起好久了。
我說:哦,請不要對單身狗提要求。
說實話,我這裏還有無數個選題想要寫,但是最近生活有一點點喪,心裏這點小小的喜歡,都變成了一點點亮,我很努力地在抓著,讓又喪又迷茫的時刻有了點解藥。
而且昨天去看了《你的名字》, 又點燃了我的少女心——
原來喜歡就是這樣莫名其妙的事情,兩個人在不同的時空,從沒有面對面的相處過,但是對方的名字變成了一種追尋。
“只要記住你的名字 ,不管你在世界的哪個地方 ,我一定會,去見你。”
“重要的人,不想忘記的人,絕對不能忘的人,就算我不記得你的名字,我也會一直一直拼命地尋找你。”
其中有一個片段最讓人動容,兩個人終於在黃昏之時相遇,為了在各自醒來時不忘記對方,相約在對方手心裏寫下自己的名字。
但女主人公剛剛寫了一筆,兩個人的時空就已經不再接連在一起,兩個人互相在對方的世界消失了,而女主人公打開自己的手心,發現對方寫下的名字是
“喜歡你”
說真的,我覺得如果男孩子直接寫下自己的名字,不玩這個小小的浪漫,他們在接下來的生活裏還能更早一點相遇。可是,這個小浪漫還是讓人溫暖,就算有各種各樣的小插曲,該在一起的人,終究會在一起。
就算忘記了對方的名字又怎麼樣。
世間的所有的相遇都是一場久別重逢。
整個電影,用記住對方的名字做一個大貫穿,真的好符合大家談戀愛的心境,畢竟你的名字,就是我的表白。喜歡一個人,就是念到對方的名字都覺得暖暖的,寫到對方的名字也覺得親切。
當你喜歡一個人,ta的名字就會無處不在。
你看到一個好好笑的段子,你的腦子裏一定出現那個人的名字,好想轉給ta。
你去了一家特別好吃的餐廳,你的腦子裏也會出現那個人的名字,下次要帶ta一起來。
你覺得那只腕表很精緻,你的腦子裏還是那個人的名字,如果ta戴上一定很好看。
下雨了,你的腦子裏是ta的名字。
起風了,你的腦子裏是ta的名字。
ta應該帶傘了吧?
ta不會穿得很少吧?
當你總是這樣的時候,你沒得治了。
不過我們小時候總是喜歡把對方一筆一畫地記在日記裏, 長大了把ta一眼又一眼地看在通話記錄和朋友圈裏,還有的人總是藏在心裏,沒有辦法落落大方。
我認識一個朋友,從來不能在大家面前很淡定地提起自己喜歡的人,說到對方,只肯用她指替。有一次他講了半天我們也沒有聽明白,到底是誰和誰的事情。他彆彆扭扭了半天,才從牙縫裏講出了女孩的名字。
忍不住嘲笑他,為什麼一個一米八的男孩子,輕輕鬆松被兩個字打敗,不瀟灑。問他為什麼,這有什麼可避著的?
後來他悄悄發私信告訴我,怕自己提起她,語氣太激動,表情不自然,會暴露自己喜歡她的事實。
有人說,如何看出一個人喜不喜歡你,就看ta能不能在人前大大方方講出你的名字, 果然這是有一定依據。畢竟想到你,我就心跳加速。
“在我這裏,說出你的名字,不亞於一場表白。”
可是人生不像電影,總有久別重逢的驚喜,而且電影裏要拼命喊著對方的名字怕自己忘記,你怎麼能連對方的名字都不敢提及?
不如這樣吧,你不敢對著大家講出來的名字,寫在我這裏,
你不敢的表白,就用對方的名字來代替。
寫下來啊!膽小鬼!
寫在我這裏,
你不敢的表白,就用對方的名字來代替。
寫下來啊!膽小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