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愛情是婚姻的墳墓?這已經在很多例子中得到證實,當然,並不代表所有人的愛情。有些轟轟烈烈的愛情,為什麼會在結婚後被埋葬, 這裡給出了這樣幾點原因。一、愛情是婚姻的墳墓,這在某些條件下是成立的愛情是婚姻的墳墓,說得就是這麼一種情況。就是說婚前兩人關係很和諧,但是結婚之後,問題曾出不窮,甚至最終導致兩人分道揚鑣。這是一種很正常的情況,原因有二:第一、兩人對彼此對彼此婚後的生活缺乏預見和瞭解,這也許與兩人相戀時間過短有關,也許與兩人相戀過程之中太過於表面太過於膚淺有關;第二、婚姻附加給了兩個人過多的條件和負擔,讓兩人不堪承受,也許兩人在不結婚的時候,不用去考慮那麼多,但是一旦結婚,婚姻就會附加給雙方很多問題,這是不可逃避的。所以說,在這些條件下,兩人愛情相安無事但婚姻中暴露問題是很正常的。
二、光環效應的消失當你直視強光源體時,會感覺這個光源體形成的“光暈”向周圍彌散,使鄰近的一大片區域被籠罩得幾乎跟光源體一樣耀眼奪目。戀愛時我們身上都至少有讓對方著迷的一大優點,在戀人們眼裡就會“一俊遮百醜”。 這完全是戀愛情緒中所發酵出的一種迷幻感覺。一旦結為夫妻,彼此在毫無掩飾的情況下過著瑣細、單調的生活,“光環效應”消失了,雙方都還原成了本來面目。於是早就附著在身的缺點就冒出來,並且被放大了。
三、雙方的角色改變戀愛時, 倆人在一起是以戀人的角色對待對方,雙方之間的關係仍屬於親密的異性朋友。戀人彼此是獨立、平等、相互尊重的,而且為了能達成婚姻的目的,彼此都能體諒對方、遷就對方而或多或少地委屈求全。可是完婚以後,就對自我約束放鬆了,在心理上彼此都希望對方適應自己、服從自己,有的甚至還有意無意地想駕馭對方,產生不可調和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