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世上如果有一件事,能讓人慾罷不能,要死要活,那一定是失戀了。
看到這句話的時候,有的人肯定要說,失戀有什麼大不了的,至於要死要活嗎?那你一定是沒失戀過,就不要站著說話不腰疼了。
如果你戀也戀了,可失戀就什麼反應,一點都不難過,要不是你根本沒用力愛過,要不就是你的內心足夠強大,強大到失個戀跟沒事兒人一樣。
可惜的是,擁有這種強大內心的人畢竟還是少數,大部分人還是會一下掉入「痛不欲生」的深淵。
不管怎麼說,人非草木,孰能無情。只要是動了真感情的,失戀來臨的時候,不可能無動於衷。試想想,就是養只小貓小狗,時間久了都會有感情,何況是個大活人,何況是你喜歡過的人?
失戀對一個人的打擊,那幾乎可以用「摧毀」來形容,不把人折騰的吃不下飯,睡不著覺,不脫掉層皮,那真不叫失戀。
至於如何擺脫失戀帶來的痛苦,方法有許多種。
比如旅行,看看美景,心情一定會明亮的多,只不過,錢也花的不少。
還可以找很多事讓自己忙起來,反正人一忙自然是沒時間東想西想,就是會搞得身心俱疲。
又或者找朋友哭訴一番,不過通常是哭訴完了,也不見得心情能好多少,反而越說越傷心。
再或者買買買,買的瞬間痛快了,可買完之後,心情好不好切不說,還損失了荷包,那後悔起來也是要人命呢。
如果選擇大醉一場的話,那就更沒什麼好處了。沒聽說「借酒澆愁愁更愁」嘛,醒來之後,還得受身體和心理的雙重折磨。
可見上述種種治療失戀的方法,多多少少都會有副作用。那有沒有沒有副作用的辦法呢?
還真有!找一新歡啊!
都說有了新歡就忘了舊愛,這絕對是百試不爽的至理名言。我們一起來看看新歡的好處。
首先,當然是新鮮感。
人也好,事物也好,新鮮感是提起我們直接關注興趣的關鍵。有了新鮮感才會有喜歡的可能,這是前提。就是件衣服,穿時間久了都會煩呢,更別說是人了,新的自然會有新的樂趣。
其次,有人陪伴。
失戀的人,最怕就是自己呆著,越是自個,越想的多,東想西想的,會讓痛苦的感覺再加重幾分。有個人陪肯定是不一樣了,注意力會分散到陪的人身上,也就忘了胡思亂想了。
再者,遇見更好。
把一個人和另一個人比較,這是人的慣常心態。兩兩相比之下,你會發現舊愛也不過如此嘛,值得為他傷心難過嗎?甚至會說,哎呀,幸好分手了呢,不然怎麼會遇到現在這位更好的。
所以,你看,新歡是多麼重要,又是多麼有用。
不過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不能為了失戀而去新歡,即使是找新歡,也一定要擦亮眼睛,不然再找一不靠譜的回來,豈不是還有可能再來場「失戀」?
最後想說的是,失戀不要緊,抓緊時間找新歡才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