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來來回回無非就那幾個字:我愛你、我恨你、分手吧、對不起。分手以後,還互相關注這是什麼心理?哪怕他有了新歡,你仍舊日思夜想,看到他微博給你點贊,你還是會莫名雀躍,不客氣的問一句:你說你賤不賤?
一、分手以後
偶然間看到一個帖子:分手後,你的前任還在關注你是出於什麼心理?
我看完後,最先從腦袋裡冒出來的是:不管TA出於什麼心理還在關注我,我都不會再回頭了,良人走得太遠就成了路人,我憑什麼要為一個路人不放過自己呢?
既然分手,現任變成前任,為什麼有些人還是不能徹底放下呢?
二、不糾纏,不回頭
前不久,微博上有一個女孩私信問我:
“今天我一個朋友發了一條關於我的朋友圈,我前男友點了贊還評論了,我突然發現他其實還在關注我,他是不是還喜歡我啊?”
女孩叫阿熏,和男朋友分手兩個月了。
兩人高二時在一起,經歷高考後散落兩地,開始了漫長而煎熬的異地戀。大一國慶日時,阿熏坐著火車去找男生,車程整整18個小時,他們在一起待了短暫的五天,為了省下時間和男朋友多待一會兒,阿熏買了晚上的票,一路蜷縮在硬座車廂上回校的。那時候,一切苦都不算苦, 朝夕的快樂也是快樂。回來那天,阿熏特別難過,因為她不知道下一次見是在什麼時候,或許要等好幾個月。
電話粥煲得再頻繁又怎樣,距離這麼長,總是會漸漸冷掉。之後不久,男生向阿熏提出了分手,一個勁兒地在電話裡跟阿熏說說對不起,說一切都是自己的錯。
但真相是一個同鄉的小學妹在追她男朋友,而男生搖擺著搖擺著就選擇了放棄阿熏。
阿熏想罵他,“誰稀罕你的對不起?你以為一句對不起就行了嗎……”那些哽咽在喉頭的憤怒和悲傷,阿熏終究還是自己吞咽了下去,一個字也沒說。
阿熏晚上拎著幾罐啤酒在操場上晃蕩了很久,她紅著眼,暗暗告訴自己:喝完這些酒,就忘了前任。
但當她發現男生還在關注她時,竟隱隱感到高興。
可是再高興又有什麼意義?不過是徒添了一種雖然分手但他還忘不了我的滿足感而已。不如做個酷一點的女孩,不糾纏,不回頭。
三、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一切終究不復當初,傷口橫陳在那裡碰一下都要疼的,為什麼要踩在自己舊日的傷痕上再去拾起一件東西呢?
掉了的東西就不要再彎腰去撿了,路過的風景也別再去流連了,失去的人也別再糾纏了。
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傻姑娘,別再抱著前任是不是還喜歡你的幻想,就算給你點贊不是手滑就是無心之失, 否則為什麼他不會站在你家樓下,而只是輕描淡寫絲毫不費力的點一個贊呢?就算他回頭,你也別輕易要,吃過那種叉燒的滋味了,你不膩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