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部分人的觀念當中,師生關係是很莊嚴的,就像長者與晚輩的身份,而且老師就是來解答學生的疑難的,那麼在現實生活中, 如果遇到師生戀的問題,是不是就一定不可理喻呢?從客觀的角度上看,師生戀是不是應該受到指責呢?
作為一個老師,他的職責就是教導學生,幫助學生解答疑難。所以人們對老師的定位是很高的,他跟學生之間自然的就形成了一種上下級的關係。 在人們的傳統觀念當中,老師與學生之間是不能夠產生愛情的,一旦發生這種事情,就會被道德所唾棄。
可是,師生戀真的就不可以嗎?在我看來,師生戀不應該受到指責。因為老師和學生都是正常的人,他們有選擇自己愛情的權利。並不能因為他們之間有了師生這一層關係,就讓他們不能產生愛情。戀愛是自由的,旁人不能用自己的想法去阻止。
但是,作為一個老師,必須要清楚自己的職責。要正確的去引導學生的思維,把知識傳授給學生,而不要過多地介入學生的情感生活。
作為一個學生,也要擺正自己的身份。要把更多的專注放在學習知識上,而不應該對教師產生過多的情感上的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