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曖昧曾經是個壞詞。
總讓我們聯想到那些該死的搞曖昧的渣男……
然而,現在的女生變了!
因為,她們自己就想——搞!曖!昧!
她們要忙事業,要賺錢,時間精力都有限。
誰特麼有空戀愛啊。
搞搞曖昧,有談戀愛的感覺,又不用負那些一地雞毛的責任,多爽。
我們採訪了幾位,只想曖昧不想戀愛的同學,聽她們聊了聊,關於曖昧的看法。
媽耶,聽完之後,你是不是也有些曖昧想搞一搞了?
「戀愛會消耗心動,只有曖昧,能一直保持心動。」
阿代,22歲,淘寶店主。
去年年底的時候,阿代把那個只玩曖昧的渣男拉黑了,留下一句,傻逼。
現在,她想跟那個男的道歉。
對不起,我才是傻逼。曖昧多好啊!
我們震驚了!
短短一年,她怎麼就從保守派變成了激進派?
她說,她以前談戀愛是想延續心動的感覺。
但是,談了一年多之後發現,曖昧就是心動的高潮期了。
一旦開始談戀愛,心動的感覺會快速遞減,在日常相處中消耗光。
她以前的男朋友,喜歡穿性冷淡風的衣服,簡單幹凈,看上去很少年很學生氣。
跟他談戀愛後,有次跟他回家,一打開門,她確認,他確實很有學生氣——學生時期男生宿舍的那種。
腳臭味混合襪子臭,簡直就是生化武器!
她說,第一次知道,「別看有的人表面光鮮,其實背地裡臭氣熏天!」不是個段子。
住在一起之後,兩個人越來越多不契合的生活習慣,把心動感慢慢消磨掉了。
最後,分手了。
跟這個男生分手後,她再也不想談戀愛了。
「戀愛就是心動的墳墓。」
她說,哪怕我們知道戀愛到最後,就剩平淡,就剩一地雞毛。
可是,我不想要這些雞毛蒜皮啊!
談戀愛不是為了追求心動嗎?
為什麼要讓自己心塞?
這就是典型的:因為走了太遠,就忘了當初出發的目的啊!
有時候我們喜歡一個人,更多的是喜歡他帶來的心動感。
所以,與其讓戀愛殺死掉心動感,我寧可保持一輩子曖昧。
畢竟,現在我們女生,不需要你給我錢,給我安全感。
需要的,只是你給我心動。
「曖昧是最可控的情感關係。可進可退,才是最舒適的相處狀態。」
小薰,26歲,銀行櫃員。
「現在的男的怎麼動不動就要名分,好好曖昧不行嗎?」
小薰昨晚發了這條朋友圈——在她的曖昧對象跟她表白的5分鐘後。
小薰不是什麼天涯的渣男,是我見面會認識的一個粉絲。
她也不是一來就對談戀愛這麼排斥,有這樣的感情觀,純屬談了幾次戀愛之後,厚積薄發。
她說,談戀愛,就是在簽馬關條約,要把自己的隱私和自由割讓出去。
印象最深刻的是在前年雙十一。
她在購物車加了6000多的東西,好多都是全年最低秒殺!!
距離0點還有15分鐘的時候,她就興高采烈地蹲守打算付款了!
好不容易等到快要能下單的時候,她當時的男朋友剛好瞄到,立刻就把她的手機搶了過來。
從上到下點評了一番,總之就是沒有必要買,太浪費錢了。
她要用的東西,有沒有必要,她不清楚?
而且她花的都是自己的錢啊!
關鍵是,因為他把手機搶過去,很多東西直接被秒殺完了。
徹底省錢了。
小薰也徹底抓狂了!
僅僅是因為我在跟你談戀愛,你就有理由連我的購物自由都剝奪了?
自己的生活,自己都不能掌控了。
如果現在是曖昧,想怎麼買怎麼買,對方根本沒立場管。
曖昧的時候,兩個人的自主權都很大,心動就繼續聊,不心動,就斷掉聯繫,可進可退。
而談戀愛,除了心動感,人們想要的,還有安全感、掌控感以及空間感……
有的人說,想要對生活的掌控感,才會渴望一段穩定的戀愛關係。
我覺得剛好相反。
就是因為想掌控生活,才會想要一段曖昧關係,一段可控的感情關係。
我能隨時投入,像香妃和蒙丹一樣,你是風兒我是沙。
也能隨時抽身,自己玩去吧,老娘告辭!
「曖昧是主動的戀愛降級。各自生活忙碌,抽空喜歡你。」
28歲,密西根大學碩士,網際網路大佬企業市場總監,34C膚白貌美大長腿。
而且,還!單!身!
小魚說,她能在這個年紀,在職場混得還算滿意。
首先要感謝自己,沒找個男朋友。
剛畢業那年,她也談過兩段戀愛,結果發現精力完全不夠用。
有次想要在公司熬夜做策劃,和同事競爭一個項目的副主管位子,結果熬夜的那幾個小時,咖啡只喝了2杯半,男友的電話倒是接了6個,掛了11個。
男友一直在質問她,怎麼又不回家了,工作重要還是家重要?你怎麼證明你是在加班?你發張自拍給我看。
小魚氣到發抖,你算老幾?我在為工作拼了老命,你也好意思來拖我後腿?
說什麼愛情至上啊,太幼稚了,成年人只知道賺錢優先。
除了工作賺錢,她還要花時間社交積累人脈資源,還要一個人呆著看看市場營銷的書,還要抽空健身避免過勞肥……
她發現,愛情在她的價值排序里,越來越後置了。
所以小魚這些年,再沒想過談戀愛了。
能進入她生活的男生,都只是曖昧對象。
曖昧對象負責給她提供心動感,偶爾能聽她倒倒工作上的情緒垃圾。
而她也抽空陪他蹦蹦迪,喝酒談心。
「我和每一任曖昧對象,互相更像是充電寶的關係,能量獲取夠了,就自覺地退到一邊。」
就沒必要花很多精力,去經營一段感情,一旦有了付出感,就會無止境向對方索取:索取陪伴、索取忠誠、索取共同成長……
而這些,在她的現階段,遠比不上事業重要。
其實當代年輕人,很多都像小魚一樣,主動把戀愛降級了。
戀愛關係就像火爐,想要維持恆溫,是需要不斷丟進柴火的。
而曖昧就像暖寶寶,效果差不多,但使用起來更方便,沒溫度就換一個。
一段感情的相處模式,在她們那裡其實非常簡單:我們各自生活,我抽空喜歡你。
在採訪的時候,有很多女生問我:我可以和男生玩曖昧嗎?這是對的嗎?
當然可以。
只是你要確定幾點:
第一,明確地告訴對方,我們只是在曖昧,不是在戀愛。
第二,確認自己在這段關係中想獲得什麼:心動感、陪伴感、金錢、肉體……再圍繞著目標好好享受,不必要求對方太多。
第三,曖昧和戀愛的界限就是占有欲。你們可以完成情侶能做的任何事,但你們都不是對方的唯一,對方有權利隨時退出。
以前會有人說,愛玩曖昧就是不負責任。
但我覺得,曖昧本身就應該和責任分離開。
林夕在接受採訪的時候,被問到什麼是曖昧,他說:「從未相戀已熱戀」,還說「這才是曖昧嘛!」
我覺得超級戳!
曖昧就是持久力最強的春藥,能讓你的身心保持敏感和亢奮。
所以,只管去好好享受曖昧吧。
能堂堂正正地玩曖昧,也能大大方方地互相放手,就已經不辜負這段喜歡了。
談戀愛不能成為曖昧的目的,曖昧本身就是目的。
這是感情觀的進步,我們更清楚自己想要什麼了:
出於喜歡和慾望,就有底氣地去享受曖昧;
出於占有和渴望穩定,就去追求戀愛關係。
這樣純粹和真誠,或許更接近愛情最原始的存在形態。
認識的一個女生(男人緣超好那種)又談戀愛了,和一個身價600億的男人,據說還對她隨叫隨到。
為啥別人能隨叫隨到的男人在財經新聞里,而我能隨叫隨到的男人在外賣軟體里?
本文編輯:黃小污 任小蔥 羅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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